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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称和公安局“有关系” 租车扯谎骗走朋友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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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租车

2015/11/25

东北网11月25日讯 有的人没啥本事,却生怕别人看不起自己,总想在朋友面前装能人,而且还经常惦记着从朋友身上榨点油。近日,大庆市让胡路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前不久,市民杨某在让胡路区一家租赁公司租了一辆日产天籁轿车。

  这辆车,成了杨某骗钱的道具,他对自己的两个朋友说,这台天籁车是公安局拍卖的罚没车,自己挖门盗洞找关系,以很低的价格买来的。

  见哥们儿这么有能耐,花这么少的钱,就能买到成色这么好的车,杨某的两个朋友动心了,没等杨某吱声,俩人主动忽悠杨某给他俩也弄两台,杨某听了,心中暗喜。

  “放心,包在我身上!”杨某答应朋友后,分别收了俩人30000元钱。

  本来就是没影儿的事情,杨某收钱之后就再没动静了。两个朋友等了好久,也不见杨某把车买回来,才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儿,急忙报了案。很快,杨某便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审理让胡路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及适用法律意见正确,予以支持。根据被告人杨某犯罪的事实和性质,对其依法应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法定刑幅度内处以适当刑罚。在具体量刑过程中,法院考虑到被告人杨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表现,且赃款已全部返还被害人,最终判处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4年,并处罚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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