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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

2018/12/25

关于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伊发〔2018〕20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政治自觉,严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2.坚持问题靶向。从全区看,仍不同程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责任没有压实落靠、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严肃、基层党组织凝聚群众作用不强、“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等问题。要坚持问题靶向,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时刻绷紧从严管党治党这根弦,着力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更加注重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3.突出党组建设。各党组要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坚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认真履行区委制定的关于党组建设的规范性制度要求,进一步提高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二、强化主业主责,严实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4.书记管党履责。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坚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责任和最大政绩,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管党的主角意识,认真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谋划、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撰写党建工作汇报,形成以上率下的示范效应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5.一岗双责尽责。党组织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管人管事与管党建相统一。

6.强化领导明责。基层党组织要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建立和完善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每年至少向上一级党组织专题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执行上级党组织重要指示和决定的情况要进行专题报告,每年要参加1次上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并将述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强化制度机制,严实推进工作常态规范

7.“六单”督导落实机制。切实用好《党委(党组)书记常态化管党履责清单》《关于严实党组常态化工作及督导清单》《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工作督导清单》《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管党履责清单》《党支部工作督导清单》《党支部书记管党履责清单》等六个管党履责清单,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水平。

8.强化载体推进机制。面对西林振兴发展新任务、干部作风建设新要求,要继续深化拓展以创业型班子、担当型干部、服务型组织、双带型党员、开放型党建为主要内容的“五型”党建工作,注意挖掘“五型”党建典型,推动形成“班子谋创业、干部敢担当、组织善服务、党员作示范、党建大开放”的生动格局,全面打造具有西林特色的党建品牌。

9.强化常态规范机制。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常态化、基层党支部组织设立规范化、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职业化、基层党支部阵地建设标准化等“四化”指导意见的推进落实,事化具化严化党支部建设措施要求,有效规范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10.强化联动指导机制。建强支部常态党建联络员、指导员、督查员“三员”管党队伍,上下联动指导推进党建工作。将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现职和退休干部充实到“三员”队伍中,实现林场所、社区、农村党组织全覆盖,切实发挥“三员”在基层党支部常态化建设、新型网络媒体应用、党建工作督查指导、对上对下沟通联络的作用,助力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提升。

11.强化查摆监督机制。深入开展以“党内评议和群众评议”为内容的“双评”党员工作。在党员大会上通过采取党员自评、党员互评和党组织点评的方式进行评议,并邀请群众或服务对象代表参会,对党员进行评议。针对评议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的干部,及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四、强化基层导向,严实推进党建问题解决

12.解决问题在基层。深入推进党建工作问题解决,每半年以召开党建推进会的方式研究解决党建重点工作实际问题,督促基层党组织进行具体指导、解决问题。

13.正风反腐在基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定不移打“虎”拍“蝇”,保持基层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坚持人民群众反对和痛恨什么,就防止和纠正什么,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出现“破窗效应”。

五、强化督导检查,严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14.落实督查制度。定期接受上级党组织督查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意识情况、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解决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情况、党建工作调研情况、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挂牌督导,整改销号。

15.落实巡查制度。我区将针对年度重点党建工作和阶段性工作任务,采取调研走访、随机抽查、暗访调查、集中巡查等方式,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抓党建责任。每年至少开展1次基层党建承诺事项和问题整改工作专项巡查。对党建考核排名靠后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部门每年要重点开展1次专项巡查,巡查和整改情况要报告上级基层党组织掌握。

16.落实约谈制度。针对党建工作责任不重视、不落实、不达标、完不成任务的具体情形,组织部门随时约谈基层党组织书记或相关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批评意见,突出整改落实要求。同时,要求被约谈对象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相关责任人,并抓好跟踪问效。

六、强化结果运用,严实推进党建成效考评

17.严密谋划考评。进一步深化拓展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积极构建年初安排部署、年中督查落实、年末严格考核的工作机制。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紧紧围绕落实省、市、区委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安排,突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细化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健全指标体系,科学设定标准,增强党建工作考评的针对性、实效性、系统性。

18.严格结果运用。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导向,强化考评结果运用,考评结果可设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为优秀等次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年度考核评价才可确定为优秀;评为一般等次的,对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评为较差等次的,对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19.严肃追责问责。对因党建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要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黑龙江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严肃问责,视情况进行组织处理。同时,要加强警示教育,加大反面典型宣传报道力度,公开进行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各级基层党组织、机关、学校、国企等有关单位要落实好各领域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逐步延伸触角,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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