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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实务问题 视同销售 私车公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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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私车公用问题八方凯信会计培训

2017/5/4

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经开始了,你清楚的知道今年汇算清缴中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哪些变化吗?具体的会计操作又是怎么处理呢?让我们一起走进八方凯信会计学校关于2017年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解读和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的课堂吧

 

本次2017年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解读和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的课程历时一个月,每天我们都会发布关于课程的最新内容,大家可以关注我们的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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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实务问题 13、视同销售 14、私车公用问题

十三、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指企业发生特定的提供商品或劳务后,会计上对此一般不作为销售业务核算,不确认会计收入,而税法规定视同销售实现,要计算营业收入并计算应缴税金的一种涉税业务。

(函〔2008〕828号)
第二条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第三条、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 )
  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规定:

1、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2、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3、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6、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7、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8、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
主要看是否所有权转移       

增值税视同销售:
强调的是列举,不仅要看用途还要看来源

案例:甲企业将自有产品发放职工用于职工福利。产品市场不含税价格100万元,成本80万元。甲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97
       贷:库存商品                         8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117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  117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十四、私车公用问题

案例:A公司账面核算没有车辆,但费用中列支了加油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修理费等。公司提供了一份公司股东将车辆无偿租赁给公司使用的协议。

纳税人对私车公用的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统一的具体的规定。解决上述税务问题,需要从以下2个方面考虑:地方税务机关有具体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地方税务机关没有具体规定的,按所得税处理的一般原则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企业因业务需要,可以租用租车公司或个人的车辆,但必须签订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协议,租赁协议中规定的汽油费、修车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1.从合理性的角度来说,公司要在账上列支汽油费和过路费等费用,要么拥有车辆,要么签订了租车协议。

2、公司与拥有私家车的员工签订租车协议,对在租车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凭真实、合法和有效票据报销。

3、一般情况: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的汽车费用包括: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停车费。不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的汽车费用(与车辆所有权相关的费用)包括:车辆保险费;车辆购置税;折旧费等。

签订租赁协议是有偿还是无偿使用,对税前扣除汽车使用费用有没有影响?
一般要求: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协议的租车费用符合同等条件下市场租车费用,按照税法规定应当到税局租赁费。
但是: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得出结论:个人向其他单位无偿提供租赁汽车服务不需要视同销售情形,既然不属于视同销售租赁汽车服务,又没有收钱,私车公用为什么还要提供合法凭证呢?按协议就可以将使用费用税前扣除。

明天我们会继续讲解 所得税实务问题 15、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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