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经开始了,你清楚的知道今年汇算清缴中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哪些变化吗?具体的会计操作又是怎么处理呢?让我们一起走进八方凯信会计学校关于2017年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解读和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的课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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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实务问题 13、视同销售 14、私车公用问题
十三、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指企业发生特定的提供商品或劳务后,会计上对此一般不作为销售业务核算,不确认会计收入,而税法规定视同销售实现,要计算营业收入并计算应缴税金的一种涉税业务。
(函〔2008〕828号)
第二条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第三条、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 )
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规定:
1、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2、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3、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6、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7、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8、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
主要看是否所有权转移
增值税视同销售:
强调的是列举,不仅要看用途还要看来源
案例:甲企业将自有产品发放职工用于职工福利。产品市场不含税价格100万元,成本80万元。甲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97
贷:库存商品 8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117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 117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十四、私车公用问题
案例:A公司账面核算没有车辆,但费用中列支了加油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修理费等。公司提供了一份公司股东将车辆无偿租赁给公司使用的协议。
纳税人对私车公用的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统一的具体的规定。解决上述税务问题,需要从以下2个方面考虑:地方税务机关有具体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地方税务机关没有具体规定的,按所得税处理的一般原则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企业因业务需要,可以租用租车公司或个人的车辆,但必须签订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协议,租赁协议中规定的汽油费、修车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1.从合理性的角度来说,公司要在账上列支汽油费和过路费等费用,要么拥有车辆,要么签订了租车协议。
2、公司与拥有私家车的员工签订租车协议,对在租车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凭真实、合法和有效票据报销。
3、一般情况: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的汽车费用包括: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停车费。不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的汽车费用(与车辆所有权相关的费用)包括:车辆保险费;车辆购置税;折旧费等。
签订租赁协议是有偿还是无偿使用,对税前扣除汽车使用费用有没有影响?
一般要求: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协议的租车费用符合同等条件下市场租车费用,按照税法规定应当到税局租赁费。
但是: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得出结论:个人向其他单位无偿提供租赁汽车服务不需要视同销售情形,既然不属于视同销售租赁汽车服务,又没有收钱,私车公用为什么还要提供合法凭证呢?按协议就可以将使用费用税前扣除。
明天我们会继续讲解 所得税实务问题 15、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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