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在明专业提供一站式律师商务服务,杨在明律师,杨在明品牌值得信赖 > 拆迁律师事务所

产品详情

在明拆迁专业提供一站式拆迁律师商务服务,杨在明律师,杨在明品牌值得信赖

关键词:律师事务所

详细信息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征地律师批发好、北京爱土律师团、律师团、北京企业律师新报价图片欣赏,致力于打造“中国杨在明律师知名品牌”,以创新的新媒体营销理念,“新颖、快熟、优质、”为企业策划更独特的个性表达,为客户提供良好的律师x8f8ebn服务。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凭借雄厚的技术和资金实力与各界朋友携手合作,不仅在杨在明律师的生产及销售走自主创新之路,在杨在明律师,杨在明服务方面更是追求高品质。同时,在明为客户提供更满意的售中与售后服务,解除客户的后顾之忧。 延伸拓展 产品详情:北京律师杨在明为您解答处理补偿安置纠纷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房屋产权证是房屋产权的合法凭证”,“凡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其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与他项权利的设定均为无效”,这已从法律上界定了房屋产权证是城镇房屋补偿安置的合法依据,被人持有拆除房屋的产权证的,就应享受法律规定的城镇房屋补偿安置待遇。对这一点理论上、实践中都没有什么争议。  但是对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被户能否享受补偿安置待遇,是不是一概否认呢?北京律师杨在明认为应视情况而定:  一、属于合法建筑,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  房屋要取得房屋产权证,必须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三证齐全,缺一不可。但由于在办理房屋产权证过程中,房产部门要收取一定费用等其他原因,房屋所有人在取得了前述三证情况下,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对这种情况,北京律师杨在明认为应该享受法律规定的补偿安置待遇,因为该房屋所有人(被人)所享有的补偿安置利益并未对抗任何其他人员、单位的合法利益。他在享受补偿安置待遇时,也不必责令其到房产部门补办房屋产权手续(因为该房屋三证齐全,房产部门必须予以办理)。但是对其缺失房屋产权证这一事实,也应适当予以处理,即在补偿安置费用中,比照办费用的多少予以扣除。  二、属于违章建筑  如果被拆除房屋没有任何建筑申报手续,或者虽有一定的手续但是三证不齐全,这些被房屋按法律规定都属违章建筑,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不能享受补偿安置待遇。但是这里面又有如下几种情况。  1、建筑时属违章建筑,但经过城市土管、规划部门的罚款处理后,责令其补办手续后,房屋所有人已补办了有关手续,仅因为房屋属范围,房屋产权证暂停办理而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如果房屋产权证早已补办到手或使用欺骗手段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不属本文研究范围。)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被人也应享受补偿安置待遇,因为他的违章建房这一违法行为,在根据城市规划部门的罚款处罚(应认定未严重违反城市规划),按照处罚规定,补办了有关手续后,该房屋就已经由违章建筑变为合法建筑了,合法建筑所有人理应享受合法待遇,即享受补偿安置待遇。  2、建筑时属违章建筑,但经过城市土管、规划部门的罚款处理后,责令补办手续未补办有关手续的。因为被人的违章建筑显然不属严重违反城市规划,所以,相关部门才可以进行罚款处理,责令其补办手续,但其并未按照处罚规定缴纳罚款,补办手续,并未将违章建筑变为合法,其法律后果理应由其自负,房屋所有人当然不能享受补偿安置待遇。但是对于该违章建筑材料,由于是其合法收益购置的,应该酌情予以补偿。应该明确的是,对其建筑材料补偿仅仅是补偿其残存价值,不能按照建筑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自在明成立以来,公司本着维护客户利益,以诚为本,过硬的质量,优质的服务受到了广大新老客户的好评。我们在不断创新完善,以便更好的服务杨在明律师设备的新老客户更多合作意向洽谈,敬请拨打热线:010-57126337,或访问我们的官网:www.fangwuzhengshou.com。我们更加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热门动态更多
联系我们更多
  • 公司名称: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 联系人:贺先生
  • 联系电话:13520189564 400-1835600
  • 邮箱:731656081@QQ.com
  • 传真:400-1835600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前炒面胡同33号瀚海科技大厦D座D01号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x

填写举报信息

提示:请填写您的实名信息,中国114黄页承诺对您的信息进行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