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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检察院专题学习高检院发布的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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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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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高人民检察院以及省、市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学习高检院指导性案例要求,进一步强化业务学习、提升业务素能。3月27日下午,新野县检察院在三楼会议室集中学习高检院发布的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云在学习讨论中指出,要更加详细、清晰的把握犯罪构成要件及正当防卫构成要件;在具体办案中,要系统把握案件的起因、经过、结果,重点是对每个环节中的证据、细节充分研究,往深处挖掘;案件办理时,不能仅从结果来判断和定性,应充分考虑是否有正当防卫的因素,同时把握好信访及社会矛盾化解问题;要注意正当防卫类案件的社会导向性以及对社会价值观的引导作用。

  潘云强调,高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充分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的内在发展趋势,在内容、形式上具有重大创新和调整,是各级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处理问题的重要参考,全体检察干警要提高认识,加强对指导性案例的学习,真正做到学懂弄通,运用到检察办案的实践中,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检委会委员、公诉局局长杨霞就未成年学生陈某正当防卫案、朱凤山故意伤害(防卫过当)案、于海明正当防卫案、侯雨秋正当防卫案、赵宇案、河北来源反杀案等案例进行了专题解读。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及典型案例对实际办案具有指导性意义,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自身对指导性案例在释法说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办理相关案件的证据把握与法律适用能力,为今后的办案工作提供了参考标准。



 来源:新野日报  新野短信群发|新野短信平台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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