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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温泉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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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3

 英山短信群发平台是江西晨露科技传媒有限公司开发而来的短信平台。江西晨露科技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具有8年行业经验,是一家专业从事“短信群发业务”综合型服务公司,主要向企业客户提供订单通知短信、验证码短信接口、企业独享短信通道、短信营销等服务。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改善社会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湖北省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省政府令第289号)等法律法规,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县政府决定在温泉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禁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鞭区域:东以鸡鸣山脚、上河摆路盛世嘉园、莲花东路县人社局、莲花小区朝阳路、小米畈十字路口为界;南以学府路、毕昇大道甘塘坳三叉路口、新318国道线为界;西以中央大道为界;北以茶乡大道、毕昇大道红山三叉路口为界的合围区域及上述道路两侧沿街区域;以及开发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园区企业、还建小区。

二、禁鞭时间:自2019年1月15日零时起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在禁鞭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单位或个人燃放烟花爆竹除接受公安部门行政处罚外,应清除燃放残留物,未清除的由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其清除;情节严重的,并处警告或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禁鞭区域内禁止设立烟花爆竹批发场所,禁止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严格遵守“两关闭”“三严禁”规定。违者由相关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提供婚丧喜庆服务的酒店、宾馆等经营者未履行告知、劝阻或者报告义务,致使在经营场所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追究酒店、宾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要做好家属、子女的宣传动员工作,遵守禁鞭规定,不得发生违规燃放行为;如有发生,除依法处理当事人外,还要追究该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的责任。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遵守本通告负有管理和教育的职责。监护人未履行职责,致使被监护人违反本通告的,责令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造成国家、集体、公民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的,由监护人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通告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劝阻和举报;举报属实的,给予一定奖励。对打击制止人、劝阻人、举报人的,依法予以处理;对阻碍执行职务和妨碍公务的,一律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英山日报   英山短信群发|英山短信平台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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