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行新的论证系统KC,新的方式将申请产品分为两类;强制的产品需要工厂检查,没有有效期;自愿的产品无需要工厂检查,有效期为五年。
影音(AV)类产品、部份信息(IT)类产品以及原本为非强制性的Power Supplies for Personal Computer归类为“Voluntary Safety Verification”,有效期为五年。已申请EK mark的影音类产品及部份信息类产品,将在韩国发证单位的系统中自动转为新类别,且效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韩国于2009年7月1日起,将原有EK mark统一为KC mark,由于标志转换并没有影响安全标准,原无须做任何更改,但原来有EK mark将只有使用至2011年6月30日,之后必需将产品铭牌上的logo转换为KC mark后才可在韩国销售。
凡供电电压在50V 到 1000V之内的电器产品都要做 (见下表)
Safety+EMC→制性
AC 110V / 50Hz;AC220V/60Hz
其他
a.需工檢查,續每年需追蹤檢一次,一張一家工(持者需為工)。
b.有效期限:限期。
c. 年。
修正的内容主要有四项:
1、韩国安全法规把电子产品规成两个类别:须挂上ek-标志的强制性产品与须挂上k-标志的非强制性产品。
2、的工厂检查与年度的工厂检查,包括韩国以外地区的工厂是强制的。
3、韩国的电子安全标准与iec标准是相调和的。
4、只有制造商可以是持证者。
技术信息:韩国的电压为ac110v,220v/60hz,韩国插头分为接地的class i,及不接地的 class ii两种 。
发证: 持证者必须是制造商。产品卷标上需标示 ek-mark 标志。ek-mark 标志也需注明发证单位 (如: ktl) 及序号 (如: sd
文件需求
1、安全测试 cb报告加并含有韩国内规定的测试报告。
2、需额外附加的文件
⑴ 申请表格;
⑵ 工厂表;
⑶ emc 测试报告;
⑷ 韩文的卷标;
⑸ 产品的英文技术文件资料;
⑹ 电路图、零件表、pcb布线图等;
⑺ 产品照片;
⑻ 韩文的使用手册;
⑼ 韩国合法代理商的基本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