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在冶金园(锦丰镇)悦来村会议室里,村民陈建华和悦来村委会主任周春花的手握在一起,这标志着我市首次通过仲裁庭开庭审理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调解成功,圆满结案。
10月26日,悦来村村民陈建华以承包土地被侵权为由,向市农村承包土地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市仲裁委员会接到申请后立即按规范的程序开展系列工作,并按申请人、被申请人双方要求,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首席仲裁员和两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组成人员对案情进行了详细梳理、认真分析,并于12月7日到悦来村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调解。调解未果后,仲裁庭于12月13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充分举证、激烈辩论环节后,庭上双方当事人同意在仲裁庭的主导下再行调解。经过耐心细致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18日上午在悦来村达成共识,签署了仲裁调解书,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纠纷作出裁决意见的行政仲裁活动,相对于诉讼而言,农村承包土地仲裁具有成本低、专业性强、人性化等优点。”据市农村承包土地仲裁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农村承包土地仲裁委员会成立于2015年12月,此前很多涉及农村承包土地的纠纷都是通过信访或诉讼途径处理,此次是我市首次开庭调解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