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实验室认证咨询公司15年行业经验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设备校准要求)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4)设备校准要求
2.5 CNAS-RL01条款6.7要求:申请人具有开展申请范围内的检测/校准活动所需
的足够的资源。
a) 实验室的人员数量、工作经验应与其工作量和所开展的活动相匹配,关键岗
位人员、授权签字人及从事检测/校准活动的人员应满足相关认可文件要求。
注:相关认可文件包含但不限于:CNAS-GLxx系列文件,CNAS-CL01-Gxx系列文
件,CNAS-CL01-Axx系列文件,CNAS-CL01-Sxx系列文件。
b) 实验室应有充足的设施和场地实施检测或校准活动,包括样品储存空间,有
效隔离不相容的实验室活动区域,检测/校准环境能够持续满足相应检测方法/
校准规范的要求。
c) 实验室应有充足的、与其所开展的业务、工作量、申请能力相匹配的仪器设
备和标准物质, 开展内部校准活动的实验室还应满足 CNAS-CL01-G004《内部校
准要求》。对于租用设备应符合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7.4 的要求,且应
长期(至少覆盖1 个认可周期)租用。
2.6 CNAS-RL01条款6.10要求:CNAS具备对申请人申请的检测/校准能力,开展认
可活动的能力。
a) CNAS开展认可活动的领域,具有如下特征:
—— 清楚了解相应实验室活动的技术,如溯源性等;
—— 具有开展认可活动需要的资源;
—— 能够控制开展认可活动所带来的风险。
b) 对于新的检测/校准领域,CNAS经过技术研究或技术,符合a)条后,受
理认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