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房屋结构安全检测中心/办理收费标准
曾经理 13590461208承接全国业务
本公司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国家实验室认可。检测项目齐全,是一个具有第三方见证检验资质的大型、综合性检测单位。是业内的检测、鉴定、认证机构,专业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程测量勘察,房屋质量检测,工程监理,工程咨询,隔震减震,地震安全性评价,建筑能源审计,能效测评,工业与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检测和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在工程技术服务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公司环境舒适,设备齐全,设有综合部、工程部、市场部、客服部、行政部和财务部等部
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的相关术语:
1.1混凝土结构
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等。
1.2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由配置受力的预应力钢筋通过张拉或其他方法建立预加应力的混凝土制成的结构
1.3荷栽效应
由荷栽引起的结构或结构构件的反应例如内力变形和裂缝等
1.4荷栽效应组合
按极限状态设计时为保证结构的可靠性而对同时出现的各种荷栽效应设计值规定的组合
1.5基本组合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荷栽和可变荷栽的组合
1.6标准组合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对可变荷栽采用标准值组合值为荷栽代表值的组合
1.7准组合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对可变荷栽采用准值为荷栽代表值的组合
2符号
γo
γuo—构件的承载力检验系数实测值;
[γu]—构件的承载力检验系数允许值;
n—构件的承载力检验修正系数,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按实配钢筋的承载力计算规定;
3、仪器设备
3.1量测仪表
3.1.1混凝土预制构件性能检测用的量测仪表,应符合精度要求,并应定期进行校准。
3.1.2各种位移量测仪表的精度、误差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白分表:最小分辨率0.01㎜,误差≦±1%F.S.。
2位移传感器:最小分辨率0.01㎜,误差≦±1%F.S.。
3.倾角仪:最小分辨率不宜大于5”,误差≦±1%F.S.。
3.1各种应变量测仪表的最小分辨率不宜大于被测总应变的1%,其误差≦±1%.
3.2观测裂缝宽度的仪表,其最小分度值不宜大于0.05㎜,误差≦±1%.
3.3各种力值量测仪表的精度、误差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弹簧式拉、压力测力计的最小分度值不应大于±2%F.S.,示值应不大于±1.5%;
2负荷传感器的精度不应大于C级,对于长期试验,精度不应低于B级,负荷传感器的指示仪表的最小分度值不宜大于被测力值总量的1.0%,示值误差应不大于±1%F.S.。
混凝土强度检测钻芯法《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
1.01.为促进钻芯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的发展和提高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钻芯法检测结构中强度不大于80MPA的普通混凝土强度。
1.03.钻芯检测混凝土强度除应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与符号
2.1术语
2.1.1混凝土抗压强度
由芯样试件的得到的结构混凝土在测试龄期相当于边长为150mm立方体试快的抗压强度;
2.1.2混凝土强度推定值
结构混凝土在检测期相当于边长为150mm立方体试快抗压强度分布中0.05分为值的估计值。
2.1.3置信度
被测试量的真值落在某一区间的概率。
2.1.4推定区间
被测试量的真值落在制定置信度的范围。该范围由用于强度推定的上限值和下限值界定。
2.1.5标准芯样试件
取芯质量符合要求且公称直径为100mm,高径比为1:1的混凝土圆柱体试件。
2.1.6检测批
在相同的混凝土强度登记、生产工艺、原材料、配合比、成型工艺、养护条件下生产并提交检测的一定数量的试件。
2.1.7随机抽取
在检测批中随机地、等概率地抽取任何一个个体。
房屋的资料与现场状况查看宜包括下列基本工作内容:
1 了解房屋建筑的基本情况和房屋建筑相关建设及维修责任主体。包括建筑名称、地址、建造年代、设计用途等;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维修单位等。
2 核查资料。包括每栋房屋权属证明或实际占有人合法使用的证明、程勘察报告、设计变更记录、施工变更记录、竣工图、竣工质检及验收文件、历次维修记录、改造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其余有关技术、档案资料、及受灾等情况调查记录、检测鉴定报告等。
3 房屋建筑自行管理单位或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的日常检查、特定检查的资料。
4房屋建筑状况和损伤的调查与初步检查。向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和使用人调查房屋建筑损伤和建筑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调查房屋建筑实际使用状况,查看地基基础、建筑结构和建筑构件与部件、构筑物出现的明显变形、裂缝、构件损伤以及损伤程度、部位;查看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维护情况以及出现的明显老化、锈蚀和其他损伤。房屋建筑结构等分部资料与现场状况初步检查记录表可按附录A填写,房屋建筑设备分部资料与现场状况初步检查记录表可按附录B填写。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划分为I类:
(1)具有有效设计资料,房屋建筑使用用途与设计相符,房屋建筑状况较好或一般;(2)具有有效设计资料,曾进行过结构或建筑设施设备、线路、管道改造但改造资
料完整,房屋建筑状况较好。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划分为Ⅱ类:
(1)无有效设计资料;
(2)虽然具有有效设计资料,但是进行过结构或建筑设施设备、线路、管道改造、或改变房屋建筑使用用途、或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相应的改造资料缺失或房屋建筑状况一般;
(3)虽然具有有效设计资料,但是房屋建筑的状况较差;
(4)毗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房屋建筑使用安全可能或者已经受到影响;
(5)建筑设备与相应管道使用20年以上;
(6)遭受自然灾害影响及火灾、爆炸、碰撞、振动等外部事故影响,出现结构或建筑设施设备、线路、管道损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