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石狮实行自由婚姻,一夫一妻制。童婚、纳妾、嫁木主、女婢陪嫁等婚姻劣俗废除。未婚男女两相情愿,符合结婚年龄,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开个茶话会或“旅行结婚”,即告婚礼完成。“提亲”、“送庚帖”、“相亲”等旧俗大都自行消失。
20世纪50年代后,新娘出嫁改乘装饰喜气色彩的三轮车。80年代后,新娘出嫁,乘小轿车。70~80年代,随着城乡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旧有婚俗渐次回潮。90年代,婚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之风日盛。石狮市人民政府大力倡导婚事简办,经常举办集体婚礼,由镇长或村委会主任主婚,各家亲友欢聚一堂,举行茶话会,分送喜糖,简朴隆重,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城镇“担盘”也为双方举办联婚宴席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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