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清史民国
清承明制,全国分为十五省,实行省、府(州、厅)、县三级制。泉州府为闽八府之一,晋江属之。
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废州府,复县设道。泉州初归厦门道(辖同安、晋江、南安、金门、安溪、莆田、仙游、永春、德化、惠安、十县,驻同安),后属泉州道。
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废道,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泉州划为第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晋江属之。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闽变"后成立兴泉省,设省政府于泉州,不久即废,后改为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但辖县不变,直至解放后。
来源:百度百科 晋江短信群发|晋江短信平台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