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社会保障
2016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67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0.65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59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0.83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0.82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4.38万人;全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20元/月,增长5.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城镇居民0.13万人,下降1.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260元/月,增长18.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农村居民1.46万人,增长47.2%。失业保险金标准966元/月,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月。年末县内有社会福利院1个,床位数270张,有敬老院8个,床位数76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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