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区划沿革
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岳池县编户21里(每里110户)。嘉庆年间(1796—1820年),编户增至28里,分属东关、西关、资马3乡。光绪元年(1875年),全县编户4乡31里,774团。
民国10年(1921年),实行乡保制,划为3个区,48乡(场)。
民国18年(1939年),全县调为4个区。
民国24年(1935年)6月,实行联保制,仍为4个区,改47乡为47联保,辖774保。同年11月,调为3个区,48个联保。
民国25年(1936年),复调为4个区。
民国29年(1940年),实行新县制,改联保为乡(镇),全县设4个区,27乡(镇),385保。次年,将大乡(镇)划小,调为53乡(镇)。
民国30年(1941年),调整与邻县的插花地,将双鄢乡境内的四方坡肖家大坝以北的120户、马家山以北的万家沟地段30户和长王闾沟一段8户划归南充县,南充县的鄢家乡部分划入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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