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开皇十三年(593年)洪雅县置县。
秦汉时设犍为郡,洪雅东北大部分地区为南安县,属犍为郡,县西南部分地区属严道县;
晋、南北朝时,洪雅地曾先后属齐乐郡、益州、齐通郡、青州、眉州、嘉州;
唐朝武德元年(618年)和开元七年(719年)先后在此设置犍州、义州,以僚户置南安(今夹江县西部)、平乡二县属之,不久州废,仍复原县。
宋时期属眉山郡,改嘉州为府后,属嘉定府;
元朝并入夹江县,属嘉定路。1482年(明成化十八年)复置为洪雅县,仍辖原有区划,属嘉定州;
清代属嘉定府;
1912年(民国元年),废府、厅、州,四川分设七道,洪雅属上川南道,后又改建昌道;
1919年(民国八年),四川军阀各占地为防区,洪雅先后为川军第3军(陈洪范师)、24军、21军防区。
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川政统一,洪雅属第四眉山行政督察区。
洪雅县解放后,属川西区的眉山专区,1953年属乐山专区。
来源:百度百科 洪雅短信群发|洪雅短信平台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