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从长春海关获悉,自20日起,原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一以长春海关名义对外开展工作,一线执法的原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员将统一着海关制服,继续履行进出境监督管理职责。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按照改革要求,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日前划入海关系统。据了解,此次改革内容主要包括办公场所、监管部门业务现场统一更换海关标识;整合精简办事窗口和手续环节,旅检监管、通关作业申报查验放行“三个一”、运输工具登临检查、辐射探测、邮件监管、快件监管、报关报检企业资质注册以及对外“一个窗口”办理等7个业务领域,实现“一口对外、一次办理”,提升企业获得感;整合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发布服务指南、受理单和行政审批法律文书,在海关门户网站以及“一个窗口”公开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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