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 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18〕17号)》,对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
《通知》指出,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对摸清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为全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具有历史文化特色、亚欧合作交流的国际化大都市具有重大意义。
《通知》明确,普查的对象为在全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通知》强调,全市四经普要以“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为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组建全市四经普领导小组机构,由市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33个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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