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拥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光荣院等173所。各类性社会福利单位人员1.50万人。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 3636处,其中综合服务中心576个。接受社会捐赠9343万元。全年发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6.15亿元,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9.87万人(包括城镇和农村)。
2015年末,全市参加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达205.21万人,比2014年末增长4.2%,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年末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7.32万人,年末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人数达259.98万人;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166.92万人,增长6.2%。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达118.23万人,增长6.4%,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1.90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达136.40万人,增长5.9%;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达113.09万人,增长7.3%;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达511.9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