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自2017年12月1日实施以来,潼关县地税局为潼关县兴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金额为300元的水资源税申报业务,蒲城县地税局为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出了金额为862375元的水资源税,高新区陕西渭河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缴纳水资源税156866元。这标志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在我市顺利实施。
为确保水资源税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全市地税系统上下一心,积极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前期多次召开地税、财政、水务等相关部门联席会,集中解决税改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深入重点用水企业实地走访,了解取水、供水、用水流程,并与水务部门召开座谈会,安排部署取用水信息移交工作,顺利接收水务部门首批移交的408户水资源缴费信息,严格依据政策文件确定纳税地点、清分纳税人,做到了管户移交清晰、数据索取详实。同时,对全市547名税务干部及351户纳税人进行了两次水资源税政策业务培训;利用办税厅LED屏、告知书等各种方式宣传水资源税政策业务。
据悉,2018年1月是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首个申报期,截至15日18时,全市共229户纳税人申报水资源税261笔次,征收税款505.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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