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我国首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已施行多年的排污费将退出历史舞台。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目前,我市正平稳推进“费改税”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环保税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税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环保税具有税收的强制性,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同时,环保税提高了征收标准,我省大气污染物征收标准由原排污费每污染当量1.2元提高到2.4元,水污染物由原排污费每污染当量1.4元提高到3元,企业排污成本大幅提高。“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税收调节机制及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倒逼企业加强环境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其从被动治理向主动治理转变。
来源:常德日报 常德短信群发|常德短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