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积极实施更加有效的财政政策,统筹调度好各项财政资金,优先保障各项民生支出,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不断提高。
2017年,安排资金120933万元,保障了全区基本养老保险提高标准和正常发放。安排资金46513万元,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从每人每年425元提高到470元,保障了城镇居民、参保农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安排资金19015万元,用于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安排医疗救助资金1472万元,用于大病救助二次报销,逐步建立起了“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安排资金4031万元,保障了全区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安排资金12172万元,保障了城乡低保、五保、重残和孤儿等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补助提高标准和补贴资金的正常发放。安排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4105万元,基本药物补助资金6817万元,推动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