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23号),淄博市在《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2989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3
市域:指淄博市的行政区范围,包括张店、淄川、博山、周村、临淄五个市辖区和桓台、高青、沂源三个市辖县,面积为5965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指张店城区、淄川城区、博山城区、周村城区、临淄城区以及各城区之间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的部分用地,呈“T”字形态,面积为930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指张店、淄川、博山、周村、临淄五个市辖区的行政区,面积为2989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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