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安监局副局长姜国奇介绍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我市对省安全生产巡查组反馈的70项政府层面问题,以及391项企业层面问题隐患基本完成整改,并制定了《威海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 《制度》确定,每年对各区市(管委)安全生产工作至少巡查一次,对每个区市巡查时间原则不少于两周。根据工作需要,安委会将组织2-3个巡查组,每组6-8人,由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现职或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巡查将重点聚焦于“贯彻上级工作部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强化隐患排查整治、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等9个方面。 在巡查方式上,采用听取汇报、列席会议、座谈会、随机抽查、受理来信来电等方式进行。巡查过程中,将根据不同情形对当地政府、部门和企事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巡查工作过程均做好记录,所有问题处理均实行闭环管理。 据悉,市政府安委会计划明年上半年,对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开展全面巡查,力争通过巡查解决一批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据姜国奇介绍,安全生产巡查与一般的检查、督查在一些方面有所不同。一般的安全检查、督查侧重于对“点”的检查,巡查相当于对“面”的检查,侧重于对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责任进行经常性的提醒和督促。 为确保巡查效果,在巡查过程中,将深入挖掘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重视现场查验环节,更深层次地倒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 各巡查组在对一个地区巡查工作结束后15日内向市政府安委会呈报巡查工作报告,经审定后,反馈至所巡查的区市,并督促抓好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