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市水务局发布《佛山市水利工程设计技术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提到佛山拟建立水利工程设计技术审查专家库。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可依法接受评审邀请,担任技术审查成员;对设计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专家若对设计文件中存有疑义的问题,有权要求设计单位作出解释。
据悉,《意见》的是为强化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规范佛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利工程设计技术审查职能政府购买辅助工作,加强对设计技术审查购买服务供应方及其提供的专家的监督管理,提高设计审查质量和工作效率。
根据《意见》,市、区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负责管理各自权限内的水利工程设计技术审查,组织购买服务和专家评审成果的使用,并对购买服务的供应方(以下简称供应方)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供应方负责专家的日常考核、选派专家并组织设计评审。主要包含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并发出专家邀请函、将设计评审通知送达各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到工程现场查勘、组织评审活动、提交评审成果、将专家考核结果转达专家个人等。
此外,佛山水利工程设计技术审查专家库拟在供应方自有专家库的基础上根据专家业绩遴选设立,各区可采用市级技术审查专家库,也可以自行建库。
来源: 佛山短信群发|佛山短信平台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