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车改办《关于开展市直单位公车改革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及公务租车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玉车改办〔2017〕16号)要求,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市直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及公务租车情况进行督查。
12月11日至15日,我局负责的第三督查小组对市委政法委等26个市直单位的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和公务租车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中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台账等形式进行;督查内容包括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情况、公务租车情况及公务用车智能化管理服务系统数据录入情况。督查发现,大多数单位都能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管理使用车辆,车辆使用审批手续和维修保养资料齐全完备;公务租用车辆也能严格按照《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林市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租车管理办法(试行)》(玉政办发〔2017〕44号)要求租车。但督查中也发现有少数单位存在公务用车审批表不够完备,租车没有经过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等问题。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玉林短信群发|玉林短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