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通过施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党费全额返还、落实“以奖代补”三项措施,全面提升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基础保障水平。
突出资金统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针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不足问题,我市了《关于切实加强和全面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市本级财政每年定额拨付300万元专项资金,按照非公经济组织党员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支持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活动,各区、街道(镇)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今年,我市从300万元专项资金中集中拨付140万元给非公经济组织工委各党建办、各工业园及部分重点企业,用于支持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发挥组织优势,党费全额返还。我市形成了以企业自身解决为主、各级财政补助为辅的党组织活动经费保障机制,非公经济组织采用企业行政经费列支、按党员人数定额补贴、企业主赞助等形式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企业党员交纳的党费全额返还企业党组织,用于开展党建活动。
创新党建载体,实行“以奖代补”。为解决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建活动阵地建设等的经费问题,我市制定了《乌海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每年对照非公企业“双强六好”、社会组织“六个好”《评价标准》和《打分办法》进行评定,通过各基层党组织自评、各区委组织部考评、市非公经济组织工委核查的步骤评选出星级党组织45个,拨付35.8万元,为每个五星级党组织奖励1万元、四星级党组织奖励5000元,为五星级党组织的党组织书记、从事党务的工作人员及党建联络员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500元。
我市全面提升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基础保障水平,充分调动了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推动了全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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