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2017年市本级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500万元。截至目前,已支出181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就业实训基地、就业服务平台、商标战略推进奖励经费、市长质量奖励经费、“小升规”企业奖励等方面。二是下达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135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结构优化提升、补助相关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三是2017年我市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资金。对获得自治区名牌产品的10家企业各奖励30万元,共计300万元。对获得首届乌兰察布“十大品牌”的10家企业和内蒙古著名商标的11家企业各奖励20万元,共计4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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