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教育厅、科协联合下发《关于确定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通知》(内科发知字〔2017)17号〕,确定我区14所学校为自治区第二批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我市商都县实验学校被评为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成为我市首个获批的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
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是推动中小学建立知识产权教育工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此次获批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必将促进我市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活动进一步开展,营造鼓励发明、激励创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