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内蒙古监管局关于完善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意见》(内财教〔2016〕2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7月初受理和发放助学贷款以来,至10月初贷款申请、贷款回执录入结束,全盟各旗县市(区)助学管理中心为7528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4943.7万元;同时为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就读的5877名学生支付财政贴息金和风险补偿金共计206.1万元,圆满完成本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任务。
自2009年我盟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以来,盟助学管理中心积极进行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全盟助学贷款工作已进入良性循环,2017年助学贷款还款率达到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