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上午,宣城市2017年第二次行政复议案件参审评议在敬亭湖宾馆召开。会议参审评议了安徽省宣城市润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服宣城市教育体育局作出的《关于核准朱传海先生为宣城市第十三中学举办者的通知》申请行政复议案。会议由宣城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法制办复议应诉科科长杨善宏主持,市政府法律顾问、特约行政执法监督员、“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单位专业工作人员参加了案件评议。市法制办及市直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了旁听。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陈述辩论阶段,首先被申请人陈述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内容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陈述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事实和理由,第三人发表陈述意见。其次,围绕案件的焦点问题,各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再由各方做最后陈述,并接受案件承办人和参审评议人员的询问。第二阶段论证评议阶段,市直相关单位的专业工作人员结合本单位协助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实际工作情况阐述观点、提出意见;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两代表一委员”分别从案件的合理性方面发表意见;市政府法律顾问结合各自法律实践和法学研究工作经验,对宣城市教育体育局作出案涉行为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合法性问题进行了询问和论证。
参审评议是我市从实际出发,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模式、增强行政复议社会公信力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该模式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利于复议机关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准确地把握案情,更加凸显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为重要行政复议决定作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