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产业
据1993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统计,厦门土地总面积为575.71km2。土地利用率达92.8%,可供开垦的荒地仅2.56平方千米,占全岛陆地面积的1.8%,土地后备资源不足。主要畜禽种类有猪、牛、羊、马、鸡、鸭、兔、鹅,零星和小量养的种类有驴、狗、猫、珍珠鸡、鹁鸽、鹌鹑等。
[19-20] 在改革开放的1979、1980年的两年时间内,厦门在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了水产、畜牧、蔬菜、水果、花卉五大主导产业,建立了一批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农业示范园区和生产基地,形成了一批比较知名的农业产品品牌,以及如意、银鹭、惠尔康、涌泉等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到2003年,全市农村社会总产值突破200亿元,达235.57亿元,比1978年增长150倍,年均增长22.2%。其中,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1978年增长2.2倍,年均递增4.7%。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为种养业的3.7倍,16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完成产值48亿元,实现利润2.1亿元。1993年农村工业产值超过农业产值,吸纳农村36%的劳动力就业;2003年乡镇企业产值由1978年的不到1亿元发展到208亿元,增长692倍,年均增长29.9%。生产由原来的作坊式生产向集团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年产值上亿元以上企业33家,组建了5家企业集团(公司);2003年全市乡镇企业实现出口产品交货值18.32亿元,成为农村出口创汇的重要力量。2003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5 152元,比1978年增长29.67倍,年均递增14.7%,其中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占74.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 931元,比1978年增长26倍,年人均支出增加151元。恩格尔系数由1978年的57%下降到40.7%,住房面积从1978年的人均16.18平方米增加到43.16平方米。通过发展乡镇企业,鼓励农民务工或转产经营,农村劳力1997年以来连续多年出现减少,2003年全市从事农林牧渔业劳动力21.02万人,只占全部乡村劳动力人数的52.5%。厦门岛内2003年全部实现“村改居”。
2012年全年,厦门市农林牧渔业产值41.29亿元,全年完成产值301.21亿元;销售收入294.55亿元;上缴税金总额14.31亿元。吸纳本地农从业人员2.3万人,带动农户数21.51万户,该地农户从产业化组织得到的收入18.09亿元;工资总额5.93亿元。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3455元,工资性收入7333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54.5%,已成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全年农村人均转移性收入9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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