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组先前往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曼弄金湾和曼城项目工地、曼养广弃土场、曼贺纳村寨入口、学子路等地,实地查看施工工地过水槽使用情况、工地扬尘和道路淤泥情况、垃圾私烧等空气污染源处理情况。随后,又前往景洪工业园区水网改造项目工程、万达项目工程施工工地和西双版纳俊都工程建筑有限公司施工工地。通过督导,督导组及时掌握了现阶段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掌握了大气污染底数,摸清了各类污染源的分布情况、排放数量和去向,并要求景洪市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据了解,2017年云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实现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低于98%”的目标,但截至10月31日,景洪市已累计超标11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4.1%,形势严峻。为做好此项工作,2017年11月21日,景洪市成立大气污染源摸底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和具体措施,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对景洪城市建成区的大气污染源进行巡察,对油烟污染、建筑扬尘、秸秆、垃圾焚烧进行不定时、不定点地督察,对于查出的污染源问题,立查立改,加快整治进度,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见到成效。对于不按时整改,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将启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云南省环境保护行政问责办法》和《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追究领导班子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及从事环保工作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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