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临沧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该《办法》包括总则、支出范围、预算编制和批复、预算执行、决算、绩效管理、监督检查、附则等8章,共计39条。
《办法》明确,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象主要为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及市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方向和重点,布置预(决)算编制,审核预算单位预算建议草案,编制预(决)算草案,向预算单位批复预(决)算,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办法》规定,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和预算调节基金外,主要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及其他支出。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方向和重点,应当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需要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以及不同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任务适时进行调整。
《办法》要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应当按照经批准的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剂。财政部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规定,将预算资金拨付至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来源:临沧日报 临沧短信群发|临沧短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