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祥云县委、县政府从理顺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了“村发现报告、乡镇巡查处置、执法部门打击惩处”三级联动“打非治违”工作体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强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打非治违”工作。
强化责任抓引导,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要求各涉矿乡镇切实履行巡查处置责任,每周至少对辖区内非法采矿点及合法井开展一次全面巡查。矿产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打击惩处专责机关职能职责,加大惩处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办案件。
强化重点督查。县督查办每周至少对米甸镇、鹿鸣乡、祥城镇三个重点乡镇及相关部门督查一次,着力解决不作为、整治不到位、履职不尽责等问题。
严肃责任追究。对“打非治违”工作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进行严肃追责,按照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情节严重的进行立案查处。
严格绩效管理。将“打非治违”纳入乡镇、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对相关违法行为坚持“一案双查”,既查非法开采案件,又严查包片区领导、村组干部履职尽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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