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各项惠民资金落实到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漾濞县多措并举加强涉农资金监管,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制度”。严格按批复的项目组织实施,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按项目实施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县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结合当年脱贫攻坚规划任务从项目库中选出初步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由项目实施单位(乡镇)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县扶贫办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实施单位(乡镇)申报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局下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单位(乡镇)组织施工,按施工进度拨款,县级验收合格后进行报账。落实项目主管部门支出管理责任,加强项目资金申请、批复、拨付等流程监管,完善拨付程序,提高资金效益。 严格资金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扶贫资金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完善检查方式,由县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所有建设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监督全覆盖。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项目区群众代表参与项目建设,让项目在阳光下运行,初步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机制。 严格抓好资金整合。积极探索在民生资金“使用性质不变、使用方向不变、分配方式不变”的前提下,以整合资金、推进财政支持民生建设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着力在盘活存量、提高效益上下功夫,按照“管理责权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民生资金,调整资金投向,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 截至今年9月底,共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1991万元,实际支出13687.61万元。其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6698.86万元、生产发展1899.92万元、民生改善3624.28万元、公共服务166.1万元、能力建设22.42万元、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16.8万元、其他1259.23万元。 来源:大理日报 大理短信群发|大理短信平台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