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4月,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及其所属师建制撤销,成立石河子地区及石河子市。石河子地区辖石河子市及沙湾、玛纳斯两县,原兵团在石河子的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农八师全部、农七师下野地6个团场及玛纳斯新湖总场划为石河子地区管辖。石河子市析沙湾县石河子镇等地而置,6月15日宣告成立(国务院批准时间为1976年1月2日)。原兵团石河子指挥部所属独立团、五七农场、星火公社及农八师145团等单位划归石河子市管辖。
1978年9月,石河子地区撤销,石河子市直属自治区管理。
1979年2月,成立石河子农工商联合企业,与石河子市合署办公,实行政企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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