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昌吉州中院举办全区法院执行案款管理系统试点培训会。
培训会阶段由昌吉州中院副院长洪峰主持,自治区高院信息技术处处长刘琼、干警闫晨就执行案款管理系统试点工作与昌吉州中院、昌吉市法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座谈。会上,刘琼处长对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及上级部门的要求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对开展试点工作提出了要求,并与参会干警就如何开展试点工作进行了交流。
昌吉中院党组书记王彩霞、院长周玉星先后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近年来对昌吉州两级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就近期及2018年司法技术及信息化工作的思路进行了探讨。刘琼处长表示,昌吉州法院系统的司法技术及信息化工作一直走在全区法院的前列,信息化工作更是要以“智慧法院”建设评价试点为契机,在“智慧法院”建设上加快脚步起到引领示范的作用。会后,周玉星院长陪同刘琼处长参观了改造基本完工的北楼,刘琼处长对正在建设的中心机房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对新建的执行指挥中心给予肯定。
第二阶段的会议由系统支持公司的工程师就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的设计背景、软件架构、使用操作及与银行系统的对接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培训。参训人员就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与培训老师进行了交流讨论,系统支持公司工程师对不能现场解答的需求进行了详细记载,承诺近期尽快予以答复。
执行案款管理系统试点工作的开展将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的信息化保障,从而进一步有力的提升执行工作的质量、效率、规范运维及高效运行.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昌吉短信群发|昌吉短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