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设伊犁专区,专署驻伊宁县。辖伊宁(驻宁远)、绥定、霍城、温泉、博乐、精河、巩哈、新源、巩留、特克斯、昭苏、伊宁等12县。
1952年由伊宁县析置伊宁市,属伊犁专署领导。伊犁专署驻伊宁市。辖1市、12县。
1953年巩哈县改名为倪利克县。
1954年原倪利克县改 名为尼勒克县。
1954年3月25日,宁西县改称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区。将温泉、博乐、精河3县划归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区。
1954年11月29日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成立后,伊犁专区属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领导。
1955年撤销伊犁专区,原伊犁专区所属伊宁、绥定、霍城、新源、巩留、尼勒克、特克斯、昭苏等8县和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原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区改设)改由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直辖。
1957年伊宁县驻地迁吉里圩孜。
1965年绥定县改名为水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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