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文明办获悉,从即日起,2016-2017年度沧州市文明单位申报、评选、命名工作正式启动,12月30日申报截止。
此次文明单位申报、评选范围包括沧州市直机关及下属单位、团体、企事业单位(含民营企业)、金融机构、学校及科研机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中央、省垂直管理部门,驻沧州企、事业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沧部队、沧州军分区及所属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驻沧部队及所属各中队。
文明单位申报、评选工作旨在展示近两年来我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丰硕成果,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同时,也是一个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加强教育、提高水平的过程,通过宣传推广各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先进做法,引导和带动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为全市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凝聚强大正能量。
申报结束后,市文明委将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在此基础上,市文明办将结合平时抽查、年终考核验收、网上群众监督、单位创建信息、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情况,提出推荐名单,在新闻媒体公示期满后,报市文明委审批。
(来源:沧州日报) 沧州短信群发|沧州短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