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
平顶山市是全省民族宗教工作较重的省辖市之一。全市现有36个少数民族成分,共64375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4%。其中回族51247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9.6%;满族6013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3%;蒙古族4534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其它33个少数民族人口较少,总计2581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4%。少数民族的分布具有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10个县(市)、区均有分布。全市有1个少数民族人口在万人以上的县—叶县,人口为1.7万人,2个民族乡—叶县马庄回族乡、郏县姚庄回族乡;少数民族在千人以上的乡(镇、办事处)17个;少数民族人口占50%或500人以上的行政村31个,民族学校23所(回中2所、回小20所,蒙古族小学1所),在校生7543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41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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