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调整方案已率先获得省政府批准,我市成为第一个获批的单位。2015年8月我市便开始启动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市、县两级及时成立了办事机构,设立了办公室,落实了经费,并制定了相应的制度措施。2017年以来,经过市政府、省国土厅、省政府等部门一系列审查、修改后,目前,我市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已通过省政府批准,可正式开始实施。
此次规划调整,共完成四项主要任务指标:一是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二是优化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三是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四是更新规划成果和数据库。同时,完成中心城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中心城区大项目及主要交通干道落图工作,研讨了三项报告及文本编制工作,并对接了省国土厅下达我市到2020年的三项主要指标。
此次规划的批复执行,对推进我市“十三五”期间经济可持续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全面推进,民生事业发展有着重大意义。特别是为各县(市、区)保护耕地、保育生态、保障民生、发展经济,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提供了有力的用地保障。重点保障了外环路立交桥、海航路快速干道、海翔路高架桥、海辰路立交桥、东双线等项目用地;解决了绥中县东戴河新区拟新建粮食加工产业园区和新材料产业园区及30万吨生物乙醇项目、兴城市泳装园和物流园和建昌县重点民生项目民宅的用地需求问题。
市国土局将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按照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要求,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以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健全人地挂钩机制为着力点,优化用地布局和结构,强化土地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切实保障振兴发展用地需求,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