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垠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决定任命王会奇、牟傲风为本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长田树槐到会并作关于提请任免王会奇等同志职务的说明。
王会奇,1965年4月出生,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入党,在职大专学历(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函授部,公安管理专业)。2002年2月以来先后担任抚顺市公安局石丰分局局长,望花区副区长、抚顺市公安局望花分局局长,抚顺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抚顺市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兼纪委书记,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察局副局长、局长。
牟傲风,1972年1月出生,1994年9月参加工作,无党派,全日制大学学历(沈阳大学财经学院,经济学专业)。2000年4月以来先后担任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2004年5月-2006年12月辽宁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攻读硕士学位,获法律硕士学位),副处长、处长,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征转用地管理处处长。
新任命的市政府副市长王会奇、牟傲风在会上进行了宪法宣誓。
刘垠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新任命的同志提出希望:要牢记宗旨,信守承诺,忠于宪法,忠诚履职,恪尽职守,开拓创新,珍惜组织的厚爱与重托,珍惜全市人民的信赖与期盼,珍惜肩负的责任与使命,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进取、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奋发作为,为推动本溪的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本次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办理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农产品、食品和食盐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刘垠指出,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推进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审计工作和审计监督制度、改进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严格预算、严格审计、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要在提高建议办理工作落实率上下功夫,不断探索承办代表建议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切实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升平、龚振福、李萌娇、姜伟、崔长鏖,秘书长姜华出席会议。
副市长隋显利、于海、刘艳萍,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凤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红日列席会议。
会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集体履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