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晚6时,李友区长召开区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秸秆焚烧管控及综合利用工作,政府常务副区长李海深、副区长何俊,区环保局、区林业局主要领导,高台子街道办事处、牛心台街道办事处、卧龙街道办事处主任,26个行政村村主任参加会议。
秋季是秸杆焚烧的高发季节,也是秋冬季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因素之一。明山区政府高度重视秸杆禁烧工作,制定并下发了《明山区推进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分管副区长、涉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各社区(村)主要领导为责任人的三级网格监管体系。并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推进秸秆全面禁烧。但相关督察部门明查暗访中发现,在全区高压管控的态势下,仍有村民报着侥幸心理,通过焚烧方式处理秸杆,造成不良影响。
李友区长强调:秸杆管控工作涉关防火安全问题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控秸杆焚烧,推进综合利用是当前此项工作的首要问题,也是抓好长期落实的主要原则。明山区的领导干部要认识到工作的艰巨性,迎难而上,有所作为。
为了进一步扎实秸秆焚烧管控及综合利用工作,李友区长要求建立起三方面机制:一是建立责任机制。按照明山区秸杆禁烧三级网格监管体系将责任具体到人,并签订责任状,保证明山区域内秸杆焚烧工作全面管控,不留死角;二是建立补助机制。由财政局从秸杆管控、综合利用、奖金奖励三方面列支150万元,全力支持工作开展。三是建立奖罚机制。由区财政局将秸杆焚烧管控及综合利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管控得力的单位分档次给予资金奖励,对管控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秸杆焚烧管控是一项持久性工作,明山区要在加强监管的同时,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对支持并大力开展秸杆利用新技术的企业,在政策、资金和技术上给予支持,实现秸秆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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