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家住南丰县琴城镇解放路的杨女士收到来自县农保局的一份《告知书》,提醒她在2017年6月份重复领取了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金80元,但是,杨女士自己并不知情,根据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政策规定,杨女士重复领取的居民养老保险应该退回。至此,南丰县清退重复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人员工作拉开序幕。
为进一步降低基金流失风险,防止基金跑冒滴漏,今年以来,南丰县农保局严控出口关,通过核查完善参保人员数据库的信息,利用数据比对功能逐一对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进行信息比对,有效防止重复领取的现象。10月下旬,该局通过信息比对,核查出全县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有近百人,冒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达两万余元。针对这一情况,该局及时向当事人下发《告知书》,限期归还重复领取的社保基金,逾期未归还的,该局已积极与县社保局进行沟通协调,向县社保局开出协助抵扣通知单,请县社保局协助从当事人的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中直接扣除重复领取的养老金。
截至11月16日,该县已清退重复享受待遇人员99人,追回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20282.35元。(袁荣生)
来源:县人民政府 南丰短信群发|南丰短信平台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