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瑞昌法院移送拘留所管教的被执行人朱某某在拘留所民警的耐心劝解下,主动履行了拖欠7年的赔偿款2.3万元。这是自瑞昌法院与公安局建立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协作机制以来,通过司法拘留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个小缩影。
据了解,自8月瑞昌法院与公安建立社会矛盾化解协作机制以来,该院已依法移送司法拘留11人,其中4人在拘留期间自觉履行了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大限度化解被司法拘留人所涉矛盾纠纷,及时消除不和谐因素,确保司法拘留措施和拘留所管理教育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多方合力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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