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九江11月16日电(通讯员 王磊)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发挥生态检察示范作用,江西省武宁县检察院从三个方面入手,确保节能宣传活动积极有序地开展,节能工作取得实效。该院连续多年被评为“武宁县公共机构节能优秀单位”。
据介绍,该院倡导节能低碳的环保工作方式,从完善节能机制着手,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制定了节能低碳环保办公实施方案,从制度上促进了节能工作的开展。为了增强节能意识,该院倡导“节能低碳新生活,公共机构做表率”的节能理念,增强了全院干警开展资源节能降耗工作的责任感。并规定在6月14日全国“低碳体验日”,该院办公区域不使用空调、公共区域照明灯停开一天、院内景观照明灯、装饰用灯关闭一天。
同时,加强对节能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全院干警的节能意识和节能设施,使节能工作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