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达州11月3日讯(记者 余开洋)11月3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达州市交警支队获悉:为全面推进公交优先,提高公交车通行效率,本月10日起达州中心城区将启用公交专用车道路段。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和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达州市中心城区道路通行条件,本月10日,达州将启用公交专用车道路段。
具体路段如下:
朝阳东路红旗路路口至朝阳东路通川北路路口路段,朝阳中路滨河西路路口至朝阳西路西河路路口路段,金龙大道达钢东大门路段至金龙大道巴山大剧院路口路段,凤凰大道朝阳东路路口至凤凰大道龙泉路路口路段,华蜀北路三里坪街路口至华蜀南路西环路路口路段,通达西路西环路路口至通达东路东环南路路口路段。
公交专用车道通行时间:
从2017年11月10日起,每日7:30―19:30。
据介绍,除公交车外允许借道公交专用道通行的车辆为,17座以上单位自备通勤大、中型客车、旅游客车、制式校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同时,其他车辆在公交专用道行驶的处罚款100元;在公交专用道(含公交站台)违反标志标线停车的处罚款10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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