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化模式监督八大核心版块
2016年底,顺庆区公安分局在全面深化公安机关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中,探索实行执法办案全要素统筹管理的一站式、集约化办案机制。他们建成了占地建筑面积680平米、功能间26间的“功能集成化、管理人性化、监督智能化、办案流程化”集中办案区。集中办案区建成后,公安分局主要办案部门和城区办案区不达标的派出所,受理案件后统一在集中办案区办理。
2017年2月,适应公安办案的新变化,顺庆区检察院与公安分局共同协商建立“公安机关集中办案区+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室”的集成化工作模式,在集中办案区设立派驻检察室。派驻检察室主要承担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以及应公安机关请求,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职责。
双方经过研究联合签发了《关于加强对公安集中办案区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立案监督流程》《侦查活动监督流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等工作机制,明确了检察室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纪律,安排侦查监督干警轮流进驻检察室,每周入驻3天以上。检察干警通过现场巡查办案区,进入智能化信息平台查阅案件讯问笔录、监控视频、人身检查情况,并根据平台对部分侦查违法行为的自动预警开展监督工作。
驻派出所检察室监督与驻集中办案区检察室监督有何区别?对于这个问题,何晓荣认为,前者“以案件为中心”监督案件诉讼全过程,后者“以人为中心”即注重对嫌疑人、证人、被害人的权利保护。
何晓荣介绍说,集中办案区检察室的监督重点是,嫌疑人被传唤至集中办案区到被拘留送至看守所的24个小时。检察官通过登录讯(询)问系统,重点审查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人身安全检查表、讯问笔录、同步录音录像、出入办案区时间、办案区内活动轨迹、嫌疑人处理结果等八大核心内容,重点关注是否未立案而采取强制措施、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讯问不规范、同步录音录像内容与讯问笔录不一致、超期羁押、回避与告知违法、以非法方法收集嫌疑人供述等八大类违法监督线索。
“驻集中办案区检察室通过监督前置,对非法证据及时提出排除意见,及时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保证了取证合法、全面、及时,提升了检接的效率。”罗晓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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