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
根据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眉山市常住人口为2950548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205171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54623人,减少7.94%。年平均减少0.82%。全市户籍人口为3489537人。
2015年末,眉山市户籍总人口349.17万人,其中非农人口100.35万人。年末常住人口300.13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25.66万人,城镇化率41.87%。全年出生人口37430人,死亡人口25168人,人口自然增长率3.58‰。[16]
家庭户人口
2010年眉山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 1010660户,家庭户人口为285033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59956人减少109625人。
性别构成
2010年眉山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471588人,占49.88%;女性人口为1478960人,占50.1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47下降为99.50
年龄构成
2010年眉山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15401人,占14.08%;15~64岁人口为2142225人,占72.60%;65岁及以上人口为392922人,占13.3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26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4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79个百分点。
民族构成
2010年眉山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938003人,占99.57%;少数民族人口为12545人,占0.43%。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260411人,减少8.14%;少数民族人口增加5788人,增长8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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