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甲方指定分包的情况,是否可以对甲方收取工期延误费?
对于甲方指定的分包,如果工期在合理的工期之内,是不可以向甲方收取工期延误费用的。但是可以收取适当、合理的配合费。如果分包单位,延误了合同工期,除了可以收取适当、合理的配合费之外,还应该向甲方提出工期和费用的索赔。
对于建设单位平行发包的工程,是否还可以计取施工配合费?
对于这种情况,应该看施工的工艺是否需要配合。还有施工合同是怎么样签订的。一般来讲,如果是塑钢窗、防盗门的制作安装等工程,建设单位另行发包,实际上 是需要做主体的施工单位提供电源、垂直运输等项配合的,这样的情况是应该计取施工配合费的。一般正常的情况,配合费应该是该项工程造价的4%,由建设单位和承做门窗的施工单位各承担2%。
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中,梁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同时,节点处梁的受力钢筋锚固长度,应该按照柱混凝土强度等级计算,还是按照梁混凝土强度等级计算?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中,梁柱节点处梁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应该按照钢筋所锚固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计算。也就是说看锚固钢筋的那部分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而不是单纯的规定柱还是梁。因为计算钢筋的锚固长度,主要的是由混凝土对钢筋的握裹力所决定的。如果钢筋锚固在强度等级较高的混凝土区,就应该按照强度等级较高 的混凝土强度等级计算,如果钢筋穿过强度等级较高的混凝土区,那就应该加权分配、分别计算,或者保守一点的按照锚固长度比较长的计算。